殷格非|將IWA 26轉化為我國國家標準的思考
2021-01-07未知小白

2020年12月14日,GB/T39653-2020《在管理體系中使用GB/T36000》,連同GB/T39604-2020《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》、GB/T39626-2020《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社會責任實施指南》正式發(fā)布實施。
特殊之年,三項社會責任國家標準同樣也承載著特殊使命。
尤其是在“2020年企業(yè)社會責任十大事件”的專家評審中,“三項社會責任國家標準發(fā)布實施”高票入選。評審專家的共鳴之處在于:面臨新冠疫情至下的各種不確定風險,組織的管理變革尤為需要社會責任的理念指導和體系融入。
企業(yè)(組織)將GB 36000的內容和要求融入其管理體系的過程面臨挑戰(zhàn),存在“懂社會責任(GB 36000)的不懂管理體系、懂管理體系的不懂社會責任(GB 36000)”的問題。據統(tǒng)計,截至2020年11月,中國共發(fā)放超過137萬張管理體系認證證書,獲證組織超67萬家,有大量組織包括企業(yè)按照國家/ISO相關標準建立起相應管理體系,同時熟悉GB 36000/ISO 26000的組織也有數(shù)以萬計。
上述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大量管理體系使用者應用GB 36000,阻礙了社會責任標準的大規(guī)模推廣應用。本文重點就企業(yè)將社會責任在企業(yè)管理體系中應用的核心問題進行梳理分析,介紹國際解決方案——國際標準化組織發(fā)布的IWA 26,并嘗試著提出解決思路。
GB 36000大規(guī)模應用面臨挑戰(zhàn)
一是GB 36000標準應用和管理體系緊密相關,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容易出現(xiàn)兩張皮的問題。
GB 36000 (包括ISO 26000)應用的核心是將企業(yè)社會責任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日常運營管理中。然而,很多企業(yè)在實際應用中將社會責任作為一項獨立工作開展,在做了大量推動工作后,發(fā)現(xiàn)社會責任工作與企業(yè)其他管理工作依然是各自為政,沒有融入到企業(yè)整體管理體系中,難以形成社會責任工作的長效機制。
企業(yè)社會責任工作人員往往對GB 36000中強調的社會責任原則、利益相關方管理思維方法、7項社會責任核心主題及相應的議題非常熟悉,對企業(yè)的相關管理體系及機制卻不太了解,不掌握將GB 36000的原則和內容與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相結合的有效方法,既缺乏相關的經驗借鑒,也缺乏相關的工具提供參考和幫助。
這就導致企業(yè)社會責任工作無法有效在管理體系中得以體現(xiàn),出現(xiàn)“懂社會責任的不懂管理體系”,造成社會責任工作與公司相關管理體系兩張皮的問題。
二是企業(yè)實際存在的眾多管理體系與GB 36000的對接運用缺乏技術上的橋梁。
GB 36000提供了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(yè)的實踐指南,其核心內容是7項社會責任主題及下一級的31項議題。而管理體系標準按照PDCA(計劃、執(zhí)行、檢查、改進)循環(huán)的基本邏輯,支持企業(yè)策劃、建立、實施、運行、監(jiān)視、評審和持續(xù)改進管理體系。
兩者的邏輯差異較大?,F(xiàn)有管理體系,如質量管理體系、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等,從管理體系的角度看,均是按照管理體系七要素的邏輯展開;從社會責任角度看,則與社會責任某個或幾個主題或其議題緊密相關。然而在企業(yè)實際工作中,熟悉管理體系的人員往往對社會責任缺乏了解,不了解將利益相關方管理思維和方法、社會責任主題和議題在管理體系中應用的方法,出現(xiàn)“懂管理體系的不懂社會責任”,帶來體系管理工作者難以主動發(fā)揮其管理機制優(yōu)勢應用GB 36000進而有效提升企業(yè)社會責任績效。
國際標準化組織IWA 26的借鑒價值和存在問題
GB 36000由ISO 26000轉化而來。實際上,很多國家在應用ISO 26000過程中存在與我國類似的挑戰(zhàn),也探索出了一些可資借鑒的國際經驗。2017年,國際標準化組織發(fā)布國際研討會協(xié)議文件IWA 26:2017 在管理體系中使用ISO 26000(IWA 26:2017 Using ISO 26000:2010 in management systems,簡稱IWA 26)。
IWA 26的核心思想是,在ISO 26000社會責任指南標準與ISO管理體系標準方法上尋求邏輯關聯(lián),來促進ISO 26000的使用,從而改善組織社會責任行為和績效。這個橋梁就是國際標準化組織于2012年頒布的關于所有ISO管理體系標準的管理體系標準高層結構(HLS)。
一方面,IWA 26為基于ISO管理體系標準高層結構的管理體系使用ISO 26000提供了指導,其實質是為ISO 26000引入管理結構,通過將社會責任指導與管理體系方法結合起來,增強組織對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貢獻。另一方面,IWA 26將ISO 26000整合到管理體系標準高層結構中,運用管理體系標準高層結構要素步驟,通過結構化管理系統(tǒng)方法,改善組織社會責任行為和績效。
IWA 26發(fā)布三年多來,對企業(yè)包括組織中懂社會責任的管理者和熟悉企業(yè)管理體系的兩類工作人員都提供了較好的參考,但是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困難。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于:ISO 26000作為社會責任與可持續(xù)性領域針對所有組織、最基礎、最通用的國際標準,其核心原則和七大主題缺乏對特定行業(yè)社會責任實踐有針對性的、可操作的具體指導,無法完全滿足各行各業(yè)社會責任實踐的特定需求。
企業(yè)在應用IWA 26時,與其相關且重要的社會責任議題、所需優(yōu)先重點關注的事項及其應對方法根據企業(yè)所在行業(yè)或領域的不同而會存在較大差異。除了“管理體系”這一重要技術因素外,還應該特別考慮“行業(yè)或領域”的差異性,即自身所在行業(yè)或領域的社會責任特性。這在IWA 26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。
將IWA 26轉化為我國國家標準的成果解讀
基于以上分析,我國可以通過修改采用的方式將IWA 26轉化為我國國家標準。
第一,保留IWA 26核心結構及內容。
轉化的國家標準應保留了IWA 26核心結構及內容,充分借鑒IWA 26提供的針對ISO 26000用戶的關于管理體系標準的指南、針對管理體系標準用戶的關于ISO 26000的指南、綜合管理體系與ISO 26000的指南,通過管理體系方法與社會責任指南的協(xié)同效應,增強組織的社會責任績效。
第二,針對GB 36000與ISO 26000的差異進行調整。
GB 36000是對ISO 26000的修改采用,與其存在的技術性差異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:
一是增加了第2章“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”、附錄B(本標準與ISO 26000:2010章條編號變化對照一覽表)和附錄C(本標準與ISO 26000:2010的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一覽表)。
第三,研究并補充示范性行業(yè)或領域社會責任特征及特定議題。
標準基于GB 36000所述的社會責任議題,考慮當前與社會責任有關熱點和難點的行業(yè)或領域,以及在經濟、社會和環(huán)境發(fā)展方面的典型代表性,選取了電力、建筑、食品工業(yè)、乳制品工業(yè)、檢驗檢測、文化等行業(yè)或領域作為典型,提供了典型行業(yè)企業(yè)(或機構)的社會責任特定議題指南案例。
對于其他行業(yè)或領域,組織可參照這些示范性行業(yè)或領域的案例,基于GB 36000,進一步細化其所在行業(yè)或領域的社會責任特定議題。這樣既增加標準的可操作性,同時也增強標準使用的技術指導性。
文| 殷格非 賈麗 王偉
作者單位:責揚天下(北京)管理顧問有限公司。本文受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課題“重點行業(yè)企業(yè)社會責任技術標準研制與試點應用”< 課題編號:2017YFF0207603> 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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